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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立责任约谈机制采用约谈有几种方式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约谈方法:采用双向约谈的形式,既可以由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或指定相关部门领导来约谈,也可以由公司党政干部和员工向总经理、书记和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约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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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