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事故进行理赔。被保险人在理赔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肿瘤确实存在、治疗费用等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保险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保险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就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提供必要的证明。 被保险人在提供材料时,一般需提供病历、医院诊断证明、化验单、手术证明、收据等相关资料。如果肿瘤属于恶性肿瘤,还需提供病理报告、CT/MRI检查报告等。此外,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