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市有25个车管所。 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牌证管理岗职责包括: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有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