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