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2、9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3、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法律依据:《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符合年龄条件的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第三条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高龄津贴;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0元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待遇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第四条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依托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按季度发放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照年满80周岁提前两个月进行信息上报和审核,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始发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