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纠纷不可以风险代理。这里的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或者先预支一小部分代理费,案件胜诉或者执行后委托人按照胜诉或者执行到位的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一、工伤赔偿案件能不能实行风险代理 委托人起初不支付代理费,但在案件执行后,按照债权到位比例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是诉讼败诉的,或者是执行的不到位,律师事务所将得不到回报;如果债权执行到位,委托人将给予高额回报。根据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当事人在得知政府指导价后仍需要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执行风险代理费,除下列情形外:婚姻、遗产案件;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二、什么是律师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三、行纪合同一般收费标准几个点 行纪合同的报酬标准应先按照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中的执行,无约定的,依习惯确定。习惯上行纪人的报酬多以其所为交易的价额依一定比例提取。行纪合同作为合同中比较特殊的形式,是提供服务的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办理业务并收取报酬,委托人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1、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行纪费用,是指行纪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所支出的费用。我国行纪费用适用行纪人负担的原则,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妥善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3、合理处分委托物的义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4.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 对于委托人所指定的卖出委托物的价格或买入价格,行纪人有遵从指示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