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离有工资。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实际工作天数进行发放工资。若员工自离造成了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部分。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