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改房可以贷款吗,法律规定是 |
释义 | 房改房可以贷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改房能自由买卖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买房者在实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产权,因为并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自由买卖的,比如军队、保密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 因此对于房改房买卖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一)房改房可以分为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产权归个人,但一般五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二)很多公房在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了优先回购权,根据国家规定,原产权单位是否保留或放弃部分产权的书面意见,将是您能否购买房改房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房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改房暂不得上市: 1、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 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 3、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者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 4、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 5、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买卖协议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 6、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 7、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8、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9、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10、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装修费用的。 需要指出的是,房改房上市交易,是指房改房首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房改房转让以后再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按照有关城市私有房屋交易管理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改房的产权年限 房改房的产权年限是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性质来确定的。房屋作为物权本身是没有产权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居住用地的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和文化用地的年限是五十年,商业、娱乐等用地是四十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修正)》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修正)》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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