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主管司法行政,包括对律师、基层 法律工作者 、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的管理,对二级单位即基层司法所管理含人事权和财权。 以后,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后,对情节轻微、少年犯,都将交由司法局及其二级单位监管。 目前,司法局主要的是做普法、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各地因经费保障不同,而实际工作开展有所不同。 法律客观: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第一条 要进一步深化对基层司法所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我国司法行政体系中,司法所是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