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这样的:1、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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