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许可证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建设用地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一、城管拆违章时损坏财物应怎么办? 城管拆违章时损坏财物的应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仍可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二、目前不能确权的土地有哪些? 不能确权的土地如下: 1、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且尚未解决; 2、擅自开垦的荒地; 3、已经完成退耕还林或者退耕还草,且获得林权证或草地证的耕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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