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副市长政务记过处分有什么影响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务人员被行政记过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记过处分满12个月后,应解除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2、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3、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4、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5、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6、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8、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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