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人作证时,其证言应当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如果证人作证的内容与其他证据相矛盾,则需要进行矛盾证明和认定,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均可作为证据。证据应当与案件的事实有关,有必要的证明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经询问后的证人证言,应当在同一庭审中宣读,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证据应当与案件的事实有关,有必要的证明力。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应当通过认定来确定。” 因此,证人作证中的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