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私自出租和拼车属于非法营运。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是主要以依靠营利为目的,抬高价格,或者没有营业执照就直接用来载客的,没有安全保障的,是非法。有地方法规规定的,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合载,乘客同意合载时,可以与乘客协议租价和给付票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