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多久后要求入户 |
释义 | 一、新生儿多久后要求入户 新生儿要求一个月内上户口。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一般情况下,上户口的流程为: 1、婴儿父母携带出生证明、准生证等所需证件,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受理并上户; 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二、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卫生部、公安部卫妇发【1995】第10号《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或出生医院补办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签发的生育服务证(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9号】令颁布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4)婴儿生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要交验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5)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