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告知书内容积极整改,符合市场管理要求。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第六条 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职责情况;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 (六)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落实情况; (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