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延续流程如下: 一、提出延续许可证的时间要求 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二、延续许可证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个体经营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为: 1.填写《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由烟草专卖局提供); 2.原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壹份; 4.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壹份; 5.持证人一寸彩照贰张; 6.持证人户籍卡原件、复印件壹份; 7.暂住证原件、复印件壹份(非本市人员提供); 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原件壹份; 9.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壹份(租用他人房产经营需提供); 10.出租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租用企业房产经营需提供); (二)企业经营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1.填写《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由烟草专卖局提供); 2.原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壹份; 4.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壹份; 5.负责人一寸彩照贰张; 6.负责人职务证明壹份;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原件壹份; 8.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壹份(租用他人房产经营需提供); 9.出租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租用企业房产经营需提供); 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供的,用于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核查,核查后发证机关仅留存复印件。发证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要求持证零售户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办理事宜,零售户可事先拨打发证机关电话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