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劳务中介到一家公司干活发生工伤事故谁负责 |
释义 | 在工伤事故发生时,需要综合考虑劳务中介和雇主的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如果劳务中介未尽到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导致工伤事故发生,劳务中介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如果雇主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防护设施,雇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在工伤事故责任纠纷中,劳务中介与雇主的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中介作为劳动力供应方,有义务对所提供的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然而,雇主作为实际掌握工作场所的一方,也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防护设施。因此,在工伤事故发生时,需要综合考虑劳务中介和雇主的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如果劳务中介未尽到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导致工伤事故发生,劳务中介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如果雇主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防护设施,雇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工伤事故责任纠纷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行为和责任,以确定最终的责任划分。 结语 工人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若被认定为工伤,应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如用人单位未为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应由单位独自负责,若单位拒不支付,则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向单位追偿。若不属于工伤,则由单位和其他侵权责任人依法负责。在工伤事故责任纠纷中,劳务中介和雇主的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劳务中介应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雇主应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和防护设施。最终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各方行为和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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