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仲裁协议的生效条件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规定了仲裁协议的积极和消极要件。积极要件包括主体、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要件,而消极要件则包括主体不适格、内容违法、意思表示有瑕疵和内容不明确。仲裁协议必须明确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否则无效。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从仲裁协议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由此可知,无论是作为合同中的单独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协议,仲裁协议的积极生效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主体要件。仲裁协议的主体必须是原合同或是从事民事活动的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
    (二)意思表示要件。即双方要有订立仲裁协议的合意。
    (三)内容要件。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明确仲裁的事项和仲裁机构。特别是关于仲裁协议的选择方面,只能选择一个明确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四)形式要件。仲裁协议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由此可知,仲裁协议的消极要件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主体不适格。
    (二)内容违法。
    (三)意思表示有瑕疵。
    (四)内容不明确。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对仲裁协议的积极和消极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该法,仲裁协议的积极生效要件包括主体要件、意思表示要件、内容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仲裁协议的消极要件则包括主体不适格、内容违法、意思表示瑕疵和内容不明确。遵守这些要件将确保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6: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