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得到无效婚姻经济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是指因当事人一方过错导致婚姻无效,造成对方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 1、无效或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区别: 1、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 2、可撤销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二、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能撤销吗 民法典中无效婚姻不用撤销,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不需要再去申请撤销,也就是说当事人直接请求认定无效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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