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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拥有重要证据,我是否可以要求证据权利转让?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民法典规定,证据权是指当事人依法取得或者所持有的证据,可以根据证据权的性质和情形,由当事人自行使用或者委托他人代理使用。如果对方拥有重要证据且不愿转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明不充分的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决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证据权的范围和内容由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对方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说明理由,提供相反证据,并在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对异议后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酌情考虑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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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