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给垫付工伤费用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不肯垫付工伤费用的解决办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 2、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医疗费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又拒绝支付的,可依法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 3、要求劳动仲裁,如果争议金额较大,不适宜一裁终局那么就要走一般的劳动仲裁程序,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要求劳动仲裁; 4、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 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放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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