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没给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
释义 | 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1、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超过1年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放弃自己的权利。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个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4、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一、脑出血丧失劳动能力怎么鉴定 脑出血丧失劳动能力的,首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获得相应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报工伤会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几乎所有的权利救济,均是时效来限制,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防止其在权利上睡大觉。我国相关工伤待遇维权程序也一样,均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另外,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在此律师提醒广大工伤职工,谨记维权期限,切莫丧失维权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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