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孙代位继承曾祖父的遗产 |
释义 | 曾孙可以代位继承曾祖父的遗产。但前提是曾祖母的儿子和孙子都已死亡。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也能够代位继承曾祖父母或者外曾祖父母的遗产。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一、母亲的遗产怎么继承 母亲的遗产继承的方式如下: 1、如果立有遗嘱,则依照遗嘱分配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二、儿子的遗产如何继承 子女死亡后如何继承遗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同的继承方式有不同的效果。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产。代位权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晚辈的直系血亲,不受世代限制。孙辈、曾孙有代位求偿权,被继承人长辈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没有代位求偿权。继承人因违法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亲属不得代位继承。 三、遗产的代位继承条件 遗产的代位继承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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