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协议怎么写 |
释义 | 1、抚养双方的基本信息,例如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2、确定孩子的抚养方,抚养权归属哪一方。3、确定双方每月至少支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以何种方式支付。抚养费又包括生活费、学费、医药费等。一般情况下,上述费用由双方平摊,也可根据双方经济条件进行适当调整。4、孩子的探视权不可剥夺,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能无理由拒绝孩子的另一个父母探望,但探望方在探望前应该联系通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5、离婚抚养权协议应该是以孩子为中心,所有条例都应该以孩子为重,关心孩子的身心发展。 一、拒绝探望可否变更抚养权 不可以。 如果对方在探视过程中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或者造成对孩子的损害,那么可以申请终止对方的探视权行使。如果被拒绝探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自己履行自己的权利。 想要变更抚养权,对方拒绝自己探视孩子不是该条件,只有在满足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或者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才可以进行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孩子没抚养权可以随时看吗? 没有抚养权,并不能随时探望孩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协助另一方行使这种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换句话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并不能随意地去探望孩子,更不能随意地干涉孩子的正常生活。这主要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已经协商确定,或者通过法院确定了孩子具体抚养权的归属。离婚之后,就需要尊重双方的合意以及法院的判决决定,也就需要正当地行使探望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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