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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找到人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债务人欠钱不还,找到了人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让其尽快还款,如果对方实在无力偿还,可以让其分期或者延期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立案之后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如果法院作出了判决,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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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