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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综合用地50年到期后应该如何去
释义
    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续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协议获得续期的可能性。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且“50年产权”的用水用电等生活成本一般会高于“70年产权”。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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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