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期限延期怎么办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限具有期限是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但是并不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就会将土地自动收回,而是会有一定的延期机制。土地使用权期限延期需要哪些手续才可以办理,是否还需要像最初获得土地使用权限的时候一样缴纳土地使用的相关费用是必须要了解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期限延期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二、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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