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采矿权保全后,根据有关机构基于采矿有效期的采矿权抵押价值的评估,可以允许采矿权所有人继续开采,也可以根据评估价值决定。 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暂行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矿业权抵押是指矿业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以矿业权作抵押的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矿业权为抵押物。第五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价值的,抵押人应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 采矿证到期还能延续吗? 采矿证到期后,按照要求申请还能延续。 1、采矿权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而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手续。2、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该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以上就是对采矿权保全后还能开采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矿业权出让转让暂行规定》第五十五条矿业权抵押是指矿业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以矿业权作抵押的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矿业权为抵押物。 第五十六条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价值的,抵押人应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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