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肥 住房公积金 计算方法如下: 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 购房 屋总价款的70%。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 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 工资 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 退休年龄 后5年,并须在未 退休 前申请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