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公司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是怎样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香港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很多是因为没有及时回应香港税务政府的调查信件,或者香港公司没有及时报税和年审而导致,而这些行为都是触犯了《公司条例》的有关条文或者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香港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处理如下: 1、客户将法院传票传真/扫描给我们; 2、详细了解客户操作记录,并查证; 3、向客户解释相关的法规政策; 4、列出费用明细,出庭解决此事。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 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抽逃出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各公司的总公司法人是怎样规定的? 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定义就可以知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公司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出每个公司法股东大会参会人数的具体人数,但都由一定的计算基数来确定股东会可否召开。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人的年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开办公司,对法人的年龄没有上限规定。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