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证据包括: 加工定作物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封签样品,定作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材料,定作方提供材料、物品的证据、耗料单、质量证书、承揽方的设备能力、条件、工艺水平,收(付)定金,预付款凭证,鉴定结论报告,交(付)定作物的凭证,价款或酬金依据和结算方法,带料加工的提供料样品,规格和数量证据,有关留置抵押协议。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是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 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一、承揽人需要亲自完成哪些工作? 承揽人应当亲自完成的工作是: (1)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2)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3)按照约定时间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4)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5)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 二、广告发布合同是属于承揽合同吗 广告发布合同中的对于制作和加工合同,或是具备制作发布内容的合同,一般认为属于承揽合同。对于委托发布广告,则属于委托合同。对于仅租赁广告牌、租赁广告场地的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