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符合离津条件的人员由社区(村)初审、街镇复核并开具证明。 具体离津要求: (一)大力倡导“非必要不离津”,鼓励市民自愿在津过年。 (二)非涉疫地区人员,确需离津的,持“一证一码”即天津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可正常离津,不需开具离津证明。 (三)涉疫地区人员,确需离津的,辖区防控指挥部要严格把握审批条件,对符合离津条件的人员由社区(村)初审、街镇复核并开具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