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作者的署名权,规定是 |
释义 | 署名权是作者的著作权和人身权。这项权利具有人格权的性质,即作者的签名权不可转让。无论作品的著作权是否转让给他人,作品的署名权仍然属于作者。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该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但是,如果自然人为了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作品,则该作品属于与工作相关的作品。自然人与本单位没有著作权归属协议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即作者享有著作权,但本单位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优先使用。作者与单位事先约定单位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是否包括著作权?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者享有署名权。因此,本单位因本协议享有的著作权不包括署名权。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可以看出,著作权人的可转让权利不包括作者权。虽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它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软件著作权。但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这是一项行政法规,不是吗《著作权法》附属法律的效力低于《著作权法》。那么什么时候《著作权法》作品人身权转让受限制后,适用计算机软件作品署名权转让《著作权法》。因此,软件著作权的作者身份不能转让。 如果是法人作品,谁拥有作者权?由于法人的工作是由法人或者无法人资格的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无法人资格的组织的意志产生的,由法人或者无法人资格的组织承担责任,法人或者无法人资格的组织为作者。法人或者无法人资格的组织作为作品的作者,当然享有署名权,因此法人作品的署名权属于法律 无法人资格的人或组织。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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