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罚单15天未处理的后果要视情况而定。当场签收的罚单,具体情况如下: 1、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这个就是当场开出后生效的,必须在15日内接受处理,要是有滞纳金的,但滞纳金不会超过罚款的本金; 2、违法处理通知书,这个是处罚金额大于200元,不能以简易程序处罚的开出罚单,是到交警队接受处罚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才计算滞纳金; 3、强制措施凭证,就是交警要扣留你的驾驶证、车辆时候出具的,这个也是到交警队接受处罚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才计算滞纳金。罚单预期作用如下:为方便驾驶人,分色罚单上,还印有交巡警总队督查举报电话、咨询公开电话及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信息网网址,以便于驾驶人查询违法行为、记分信息和代收银行的缴款网点,进行举报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