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有十等级是指什么? |
释义 | 司法鉴定有十等级是指什么?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根据《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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