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神经功能障碍、轻度不自主运动、斜视障碍、眼内异物、骨盆愈合畸形等,对于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国家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来制订的,应当由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等级的划分标准,赔偿标准以及保险条例。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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