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重疾险在保障瘫痪时有明确的等待期,保险公司在等待期内确实会拒绝理赔。但是,如果等待期已过,保险公司则必须根据合同约定赔付。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人接受保险费之日起成立。保险人有权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年龄等情况进行核保,并按照核保结果确定保险费和保险责任等内容。 2.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等待期的,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保险事故导致身故的,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 3. 保险合同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了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给付保险金等权利和被保险人在保险费交纳等义务。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重疾险等待期内患上了瘫痪,保险公司确实有权拒绝理赔。但是,等待期过后,若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和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