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理赔的处理时间并没有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但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理赔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并给予支付。如果理赔申请需要进一步调查,时间限制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定并支付,应当向被保险人支付迟延履行金。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六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后十五日内作出核定、给付或者不予赔付的决定。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可以适当延长决定期限,但延长的期限应当在三十日以内。 第六十七条 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不得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赔偿,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秩序。 第六十八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第六十九条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期间,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支付利息。 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疏忽、无知等情况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