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北京铭泰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在充分继承了原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和能力的同时,又扩大了非诉讼项目和诉讼业务范围,增加了律师队伍力量。本所合伙人主要由原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主要骨干律师组成,他们分别具有法学教授、高级律师、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学学士等职称和学位,部分律师分别来自于检察院、法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实践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其中部分合伙人熟练掌握英语、法语和韩语。本所律师分别出任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并购与重组、专利、金融、风险投资、公司、证券、破产与清算、医药卫生等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在相关法律服务领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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