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罚款的滞纳金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逾期罚款的滞纳金怎么算 被处罚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罚款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或者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被处罚人要按规定的期限执行行政处罚。 二、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1、滞纳金不能超罚款 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滞纳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精神,第52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异地违章信息将转入本地 近年来,许多车主在异地违章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将违章信息转至车辆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公安部105号令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新规定。此次修改,在违法信息的审核、录入、消除、转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在违法处理中的作用,解决因转递不及时影响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办理车管业务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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