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索赔基本规定? |
释义 | 索赔基本条件是: 1、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 2、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 3、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 一、购房装修双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一)如果装修公司没有与业主商议,便私自拆改了房屋,这时候就需要装修公司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如果装修的工程质量与所签合同要求不符,那么装修公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无偿对其修理,必要的时候则需要进行返工处理。如果是因为装修公司的原因而致使工程交付逾期,装修公司还应承担工程逾期交付的违约赔偿责任。 (三)因装修公司单方面原因致使工程逾期的,装修公司须按照逾期的天数,给业主赔付相应的违约金(该金额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已有约定)。对于逾期若干天数时间(时间在合同中已有注明),但依旧未完工的,此时业主有权利终止该份装修合同,并要求装修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四)装修公司所提供的装修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经发现,业主有权对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情节严重者,甚至可以终止合同。 (五)出于装修公司单方面原因而造成室内空气检测超标的,装修公司需负责治理空气质量,并做出相关赔偿。 那么,当装修合同违约情况产生了,索赔方应该做出怎样的行为呢? 1、赔事件发生的7天时间里,索赔方需向被索赔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书; 2、发出索赔意向后的7天时间里,索赔方需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详细的索赔资料; 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的7天时间里,需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若在这段时间里,被索赔方尚未做出答复,该项索赔将被认可。 二、工程索赔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索赔内容: 1、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更加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不得不花更多的钱来完成这项工作; 2、发包人违约引起的索赔;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未能为承包人提供约定的施工条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果图纸未能发出,指令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3、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如合同规定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由于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终止工程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承包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三、建筑工程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d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规定:9.14.2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承包人索赔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被发包人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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