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的用途和重要性 |
释义 | "结婚证是夫妻关系的凭证,一切需要用于夫妻关系的都需要结婚证,如购买房屋贷款、办理生育服务证、离婚、房产分割、移民留学等,其重要性在于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凭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证的用途和重要性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通常领取结婚证之日就是男女双方夫妻关系终结之时。就证件本身而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当事人需要再婚的时候或者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以及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都需要出示其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公安档案的作用和重要性 公安档案和公安工作是紧密联系的,公安档案和公安工作一样,其保密性较强,内容和材料密级高,同时涉及面广,材料丰富,政策性强,而且材料必须准确完整。 公安档案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公安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公安档案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主要是:第一,公安档案是公安工作的凭证和依据,是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有力武器,是正确执行政策、和改造犯罪分子以及违法人员的法宝; 第二,是公安工作历史的真实记录。它是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查考价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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