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物业收费法对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是怎样的收费法? |
释义 |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准价和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物业费按法定产权面积计收,业主应按时足额交纳。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按70%收费。 法律分析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具体见附表)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约定。物业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根据办法规定,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拓展延伸 广东物业收费法对空置房的物业费用如何计算? 广东物业收费法对空置房的物业费用计算方式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物业费单价进行计算的。根据该法规,空置房的物业费用计算公式为:物业费用=建筑面积×物业费单价。物业费单价是由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并报广东物业管理部门备案。根据广东物业收费法的规定,空置房的物业费用不得高于正常住宅房屋的物业费用,并且空置房的物业费用应当在业主未入住期间由业主承担。因此,广东物业收费法对空置房的物业费用计算方式是公平合理的,旨在保障物业管理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并由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准价和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物业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业主应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空置房物业费按70%交纳,并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广东物业收费法对空置房的物业费用计算方式公平合理,旨在保障物业管理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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