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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交警当场不定责
释义
    交警不可调解的交通事故:1、当事人供给不出交通事端依据,因现场变化、依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验交通事端实际的;2、当事人对交通事端确定有贰言的;3、当事人拒绝在事端确定书上签名的;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停的;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停请求的;6、当事人在调停请求中对查验、判定(包含从头查验、判定)或许有贰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停。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二)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的问题
    1、现在很多交通事故多采用交通事故调解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避免受交通事故诉讼所累。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2、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二、车祸调解书要点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出了交通事故后,交警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原因之后,双方经过协商调解自愿同意和解解决方法。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填写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等内容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5、赔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终结日期。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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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