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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成年保护的四项原则
释义
    未成年保护的四项原则,即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强调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当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四种主要方式,分别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综上可以看出我国正在加大力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那么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呢?
    未成年人犯罪是这样处理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未成年保护的四项原则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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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