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落户新政策2022年 |
释义 | 法律分析:1、天津本地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020年以后,市政府要求各个人才办理入户时,必须要求办理人在津工作,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2、天津本地高职院校(大专学历),2020年出台新规定,凡是在天津市大专或高职院校毕业的,毕业当年若能与天津本地公司签订2年及2年以上劳动合同,则可以拥有天津市集体户口,一般要求公司给予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的情况。 3、外地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基本上要想落户天津,只能在天津工作,并由公司办理落户,没有其它方法。 4、外地院校高职院校(大专学历),只能申请居住证,通过积分办理入户。 本市注册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自己名下住房,准予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在津落户;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区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与我市注册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注意:在津工作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十八条 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 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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