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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贷合同要自己去银行拿吗
释义
    房贷合同一般是不用自己去银行拿的。一般在购房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售楼部都会有工作人员陪伴客户一同去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因为售楼处一般与贷款银行是有合作关系的,所以会直接带去银行查找客户经理直接办理就行。在银行出了借款合同后会交给售楼处人员,所以不用本人去银行。
    另外,购买房产付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款支付,另一种就是办理按揭。办理按揭是需要购房者,准备相关资料才能去办理的,比如,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身份证,户口本,如果已婚还需出具结婚证,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售楼处工作人员会约定一个时间,统一带着客户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那么房贷合同丢了怎么办呢?
    1、去复印合同
    购房贷款合同不会只有一份,贷款行、开发商,还有房管局都会有合同原件,所以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去贷款行或是开发商、房管局复印一份就行了。
    2、去查档补办
    丢了购房贷款合同还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查档补办,若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也是可以的。
    3、提供信息证明
    若是用住房公积金办理的购房贷款,那么丢失了合同原件的话,提供有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盖章的信息证明也可以。
    4、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是在还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就已经丢失了贷款合同的话,那么可以先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然后待三个月到期后,再带上相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并重新再签订一份合同。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房贷合同要自己去银行拿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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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4: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