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第三十五条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将许可证、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显著位置。 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将加盖所属法人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 保险经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保险经纪公司应当按规定将监管费交付到中国保监会指定账户。 第五十五条保险经纪公司应当自取得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 保险经纪公司应当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并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一、营业执照换证要多少钱 1、2010年开始,营业执照换证,年检都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 2、执照到期是办理换证,带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如果要是有卫生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文件(前置审批文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话也要带上正副本,以上文件都是原件和复印件都带去。 3、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1)分公司名称变更,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无需到登记机关核准名称】 (2)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注:租赁合同需与总公司签订】 (4)分公司变更企业类型的,提交变更后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总公司出具的对分公司新老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及新任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免职信息即可)。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温馨提示:若遗失,请先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网上做遗失公告,把遗失公告打印出来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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