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药专利权的主体包括 |
释义 | 医药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a.在从事本职工作中所做出的发明 b.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做出发明创造 c.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1年内做出,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 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外国发明人或设计人 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的设计 我国专利权具体包括的内容包括: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药品一般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其中涉及药品本身的属于产品专利;涉及生产流程的属于方法专利。二者在不缺乏单一性的情况下可以合案申请,也就是说,通过一个专利,既保护药品本身,又保护生产流程、工艺方法。另外,针对药品的包装,还可以申请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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